一、申领对象:申请人(工商法人)需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;高校毕业生(申请之日起五年内毕业);就业困难人员(需就业困难认证);农民工(户别为农业户);复员退伍军人。须申请人本人申请。
二、申领条件: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距申请日期需在五年以内,申请时必须申请人连续正常经营;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;租用符合规划、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。已成功申领并全额享受“创业场所租赁补贴”的不能重复享受。
三、申报材料:
1. 退伍军人身份需提供《退伍/役证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2. 高校毕业生身份需提供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3.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提供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4. 农民工身份申请(户口簿首页未体现是“农业”户,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农民身份证明,证明上要留有开具证明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村(居)门头照、开具证明文件人员工作证照或政务公开栏工作人员照片,已便核实,证明需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)
5. 《户口簿》、《身份证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6. 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7. 《创业场所租赁合同》原件(验原件),复印件2份。
8. 租赁费缴纳发票或收据原件(验原件);发票或收据日期与申请日期一致,与合同租赁地址门牌一致,金额一致。),复印件2份。
9. 租赁方开具“未享受租赁减免费用”证明(证明上要留有开具证明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,已便核实,证明需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)。
10. 租赁场所租赁方《产权证》,佐证该房屋产权为租赁合同上的甲方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,复印件2份。
11. 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材料,复印件2份。
12. “贵阳银行”银行卡(验原件);复印件2份;提供办理支行全称。
13. 创业者近期1寸免冠照2张。
14. 必须本人亲自申请。